顧筠眯着眼看着來人,年紀大概十八歲,雖說穿着一身幹練的西裝,但臉上的稚嫩暴露了她的年齡。.儘管只有十八歲,這女人身上卻有一種沉穩幹練的氣質,與她的年齡極爲不符。
顧筠在腦子裏將所認識的都回想了一遍,不管是他認識的,還是林夏的朋友,都沒有這個人。
她突然出現在這裏,點名要當林夏的辯護律師,難道有什麼目的?還是說,這個人是徐管彤安排過來的。
女人沒理會他審視的目光,直接開口說道,“時間緊張,我就不跟你浪費時間了。我希望得到你的授權,讓我來當林夏的辯護律師,這是授權書,請你簽字。”
說罷將一份資料放到顧筠的面前。
顧筠看了眼協議內容,臉上的表情凝重了起來,這份協議裏除了讓她當林夏的辯護律師外,沒有任何要求,甚至連報酬都不要。
可越是沒有要求,他就越覺得這個人有其他目的。
沉思片刻,顧筠冷聲道,“目的?”
女人冷笑了一聲,淡淡的說,“顧總,你和你的律師都沒有辦法救林夏姐,既然你們這麼無能,我就只能親自出手了。至於目的……你太看的起你自己了,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用錢來衡量友情。”
從她的話中,顧筠敏銳的發現,這一次她稱呼林夏爲林夏姐,還有一個重要的信息,友情。
據他所知,林夏的朋友裏,除了呂笑笑是最好的朋友外,再就是于飛兒、穆清等人,算不上好朋友,只能說關係還過得去。而林夏所有的朋友中,並沒有這號人存在。
見他沒有簽字,女人皺了皺眉,冷聲道,“距離開庭只剩下兩天半,顧總確定要在這裏耗費幾個小時的時間麼?少一分鐘,我就少一分調查真相的時間。”
盯着她的臉看了許久,顧筠低頭,毫不猶豫的簽了字。
這個時候,能來幫助林夏的,都值得他信任。
況且對方一分報酬也不要,想必不是害林夏。
見他簽了字,女人收起協議,這才說,“我想知道你們目前調查的結果,還有警察那邊所掌握的證據都有哪些!”
顧筠緘默片刻,回答,“目前少一個人證,是宜興工作室的財務,也是她作證,林夏給了她兩百萬轉賬給那幾個人,讓他們去殺徐管彤。至於警察那邊的證據……應有盡有,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指認,還有我當初求婚的戒指,被他們當做了物證。”
頓了頓,顧筠接着道,“另外,林夏跟財務的通話記錄都有。”
女人點點頭,“我知道,現在就去查。”
走到門口時,女人突然頓住腳步,回頭看向顧筠,神色清冷的說,“顧總,我希望這是你最後一次傷害林夏姐,不要讓她的真心付錯了人。”
看着她離開的背影,顧筠陷入了沉思當中。
第三天的早上,晉城人民法院關於林夏買兇殺人一案進行公開審理。
林夏雖還沒有跟顧筠復婚,但因她是曾經的顧氏集團總裁夫人,這次的事件又鬧的全城皆知,公開審理的消息一經泄露,很多人都等在了法院門口等待宣判結果。
而顧家一衆人和林家母子,方萍萍等都來了法院,當然,他們是爲了林夏擔憂。畢竟到目前爲止,律師還沒有找到有利的證據。
這些人當中,最焦急的自然是顧筠了。
那天那個女人來了以後,拿走了律師授權,所以這次爲林夏辯護的是那個女人,但到現在,那個人還沒有來。
顧筠不想打沒有準備的仗,見還有幾分鐘就要開庭,那個女人還沒有來,便對周律師說,“你做好準備,到時間她還沒有來,你就去辯護。”
周律師點點頭,“我知道了。”
幾分鐘後,聽審人員進場,等了一會,法官進來,正要宣佈開庭,大門突然打開,“等一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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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穿着黑色職業套裝的女人走進來,恭敬的對法官說,“對不起,法官大人,我是林夏的辯護律師,我來遲了。”
看到這位女人時,林夏愣了一下,她怎麼來了?
法官還是比較通情理的,沒有追究她的責任。
“對於徐管彤控告林夏買兇殺人一案,現在開庭。”
法官說完後,公安局的律師將證據遞交上去,“法官大人,這是我們蒐集到的證據,人證物證據在,林夏買兇殺人一案屬實,請您判決。”
工作人員將證據遞交給法官,法官看完以後,問林夏的辯護律師,“被告人可有需要申辯?”
女人站起來,“我們需要申辯。”
女人看了眼對面的律師,說道,“公訴方說人證物證俱全,我覺得有問題,請問,人證在哪?”
公訴方律師一愣,“人證留下證詞後,就辭職了,目前我們也找不到人。”
“既然沒有人證,那有人證這一條不成立,不能只憑一個找不到的人說的話就判我的當事人有罪。”
公訴方律師反駁,“雖說人證沒有來,但有物證。而且根據犯罪嫌疑人交代,林夏確實是此次案件的指使人。除此之外,我們查詢了林夏的賬戶信息,以及她的通話記錄,跟犯罪嫌疑人交代的一致。”
女人一笑,“根據你們提交的資料,的確,我的當事人罪證確鑿,但我想說,你們警察辦案是不是有點不仔細?事情還沒有查清楚,就對我的當事人進行公訴,我們會追究你們的相應責任,當然,這是題外話。”
女人看向法官,“法官大人,既然公訴方說他們有證據,那我也有證據,證明我的當事人無罪,並且是被人設計陷害。”
“請提交你的證據。”
女人將一沓資料交給工作人員,並由工作人員交給法官。然後說道,“根據公訴方律師所說,犯罪嫌疑人提交了物證,證明當時來找他們的是我的當事人林夏。但我調查後發現,這枚戒指是我當事人老公送給她的求婚戒指,她一直保護的很好,只不過兩個月前丟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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